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海滨人民医院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财务分立审计及债权债务拆分服务项目实施公开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财务分立审计及债权债务拆分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HBRMYY-2020-Y-005
二、项目内容
1. 项目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月。
2.服务名称:财务分立审计及债权债务拆分
3.磋商范围:项目需求书内要求的所有内容。
三、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25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现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按照现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5.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6.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7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仪式,若法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5.供应商提供开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1月27日,每日上午8:30--下午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海滨人民医院物资装备部。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供应商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至天津海滨人民医院物资装备部获取磋商文件。
七、踏勘现场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无需踏勘。
八、投标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12月01日下午14:30。
2.磋商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12月01日下午14:30。
3.磋商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街天津海滨人民医院会议室。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海滨人民医院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街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俞老师 022-25924228
十、质疑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供应商需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项目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十一、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天津海滨人民医院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