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人民医院医药代表备案预约须知

发布:浏览量:时间:2022-11-25 14:16

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人民医院(紧密型医联体)

医药代表接待流程

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工作人员来海滨人民医院(紧密型医联体)开展业务活动,需提前备案登记,预约来访,持证进出。

业务活动包括学术拜访(学术推广、产品信息传递等)、采购事宜(议价)等。不含产品配送、资料交接(发票、资质文件等)、技术支持、售后服务、设备的到货安装及验收、项目费用结算、供应商办理准入等事宜。

1.备案登记流程:

1)医药代表登录国家医药代表备案平台完成备案;

2)扫描下方二维码,通过小程序上传相关资料电子版包括:医药代表法人授权委托书医药代表身份证扫描个人近期证件照、加盖企业公章的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备案平台上备案信息表

3)党建办公室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登记建档并发放电子工作牌;

4)医药代表手机留存电子工作牌备查。

2.预约来访流程:

完成登记建档的医药代表,扫描医院公众号“医药代表来访预约”小程序码,查询各职能部门电话及接待时间,提前3天进行网上预约,留有预约记录后,与职能部门电话确认。

3.接待地点:

门诊楼309会议室。严禁医药代表在门(急)诊、住院部、医学检验科、设备物资科、药剂科等医疗诊疗重点区域活动。

4.接待人员:

按照规定保证至少两名本院工作人员同时在场,接待前查验医药代表电子工作牌,在来访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接待记录填写,并留存备查。

5.接待时间:

各接待部室严格执行《业务科室接待医药代表“三定”安排表》(遇节假日或其他情况顺延一周)。来访人员网上预约后,向职能科室电话确认。如有特殊情况,各职能部门可根据实际确定接待时间,向党建办公室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