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孩子出生后都会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唯一的出生医学证明,但身边也经常碰到忘记办理或者医学出生证明遗失的情况,一旦用到,家长就开始着急,不知如何是好。为了解决大家的困扰,海滨人民医院妇产科医学出生证明办理处为大家整理了补办指南,一起来看看吧!
{办理条件}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需要补发时,应由其父母向原助产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办理。
{所需材料}
1、出生病历(如孩子在滨海新区海滨人民医院老院出生的,请携带母亲身份证去海滨人民医院老院综合楼病案室打印;如孩子在滨海新区海滨人民医院新院出生的,请携带母亲身份证去海滨人民医院门诊楼病案室打印)
注意:老院综合楼病案室仅周二、周四办理病历打印业务,从海滨人民医院老院南门进入;新院病案室周一至周五正常班时间办理病历打印业务。
2、孩子、父、母三人的户口本、父母二人身份证、结婚证,三种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办理流程}
每周四下午3点至4点,需父母二人携带上述资料共同到海滨人民医院妇产科门诊办理,现场填表、签字、按手印。 随后由海滨人民医院妇产科与天津市滨海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大港分中心预约,每周一下午去大港妇幼补办。
出生医学证明是一个人出生的证明,是必不可缺的证件,如果发现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遗失,一定要尽快补办,因办理时程较长,千万不要使用时再办,以免耽误使用!